尊敬的获证组织、拟申请认证组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于2026年1月14日正式发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EMS-01:2026)(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作为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底线要求,同时也是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对获证组织及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监管的重要依据。

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认证”)为确保贵组织EMS认证证书持续有效、严格契合《规则》各项要求,现将相关重点内容通告如下,请贵组织认真研读、严格落实。

一、《规则》主要变化内容摘要

(一)认证申请阶段

1. 认证申请条件(《规则》5.1.2)

认证委托人提出EMS认证申请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合法主体资格,且该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2. 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且许可文件在有效期内;
  3. 已按EMS认证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且体系实际运行满三个月;
  4. 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注销或撤销EMS认证证书已满一年(适用时);
  5. 原EMS认证证书发证机构被国家认监委撤销EMS认证资质已满三个月(适用时);
  6. 当前未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 当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 一年内未发生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突发环境事件;
  9. 其他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级别的判定,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 认证申请需提交的信息和文件资料(《规则》5.1.3)

认证委托人提交EMS认证申请时,需重点确保以下资料完整提交,不得遗漏:

  1. 与申请认证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以及申请认证范围所涉及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
  2.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满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
  3. 一年内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与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以及对应整改落实情况(适用时)。

(二)认证合同签署、费用支付及相关责任(《规则》5.3)

《规则》明确了认证费用支付要求,以及认证委托人/申请组织需额外承担的相关责任,具体如下:

1. 合同签署和费用支付(《规则》5.3.1)

皇冠认证将与每个认证委托人(即申请认证的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合同。认证委托人需直接向皇冠认证支付认证费用,严禁通过第三方中转支付;认证委托人的上级单位(如所属集团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机关)或下级单位代为支付费用的,视为合规支付形式。

2. 认证委托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则》5.3.3、5.3.4)

认证委托人需严格遵守EMS认证全流程程序要求,如实提供认证所需全部材料和相关信息,积极配合认证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环境管理体系及认证申请条件发生任何变更,需及时向皇冠认证通报。同时,认证委托人需自行承担因所选认证机构资质被撤销,导致认证活动终止、认证证书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风险。

(三)审核安排要求(《规则》5.4.1.4、5.4.5.2、5.5.1、5.6.1、5.7.2、5.8.2、5.9.2)

  1. 认证审核需在认证委托人现场实施,覆盖初次认证审核、认证周期内每年度的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及特殊审核(《规则》5.5.1)。
  2. 现场审核需在认证委托人生产或服务正常运行期间开展。生产或服务正常运行,指产品或服务实现过程的主要环节正常推进,包含重要环境因素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活动,以及动力供应、后勤保障、污染治理等辅助活动(《规则》5.4.5.2、释义5.4.5)。
  3. 初次认证审核分两个阶段实施,即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两个阶段审核时间间隔最短不低于5日,最长不超过6个月(《规则》5.6.1)。
  4. 监督审核:初次认证及再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需在认证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后续监督审核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第二次监督审核需在认证证书签发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每次监督审核需尽可能覆盖认证范围内的重要环境因素及所涉及的典型过程/活动、产品和服务,确保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全面覆盖认证范围内所有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典型过程/活动、产品和服务(《规则》5.4.1.4、5.4.1释义、5.7.2)。
  5. 再认证审核:再认证审核需在获证组织现场开展,并在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全部审核流程;若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完成现场审核,皇冠认证将按初次认证流程开展相关认证活动(《规则》5.8.2)。
  6. 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因调查投诉、突发环境事件、回应体系变更或追踪被暂停认证的客户等情形,皇冠认证可能在提前较短时间通知或不通知获证组织的情况下,开展现场审核(《规则》5.9.2)。

(四)审核时间(《规则》5.4.2、附录B)

  1. 审核时间以“人日”为计量单位,1人日定义为8小时,严禁通过延长单个工作日工作时长的方式减少审核人日数;若认证委托人工作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需相应延长现场审核天数,确保审核总人日数满足《规则》要求。
  2. 认证委托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时间不得减少:
    1. 一年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 一年内受到与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
    3. 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据GB18218判定)(《规则》5.4.2.3)。
  3. 《规则》附录B《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中,有效人数与审核时间的对照表,相比原有认可规范新增“15人以下”单独档位;有效人数包含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人员(含每个班次的全部人员)。
  4. 对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认可机构未明确审核时间要求的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不得与其实施结合审核,也不得通过结合审核方式减少EMS审核时间(《规则》5.4.2释义1)。

(五)审核实施过程(《规则》5.5)

1. 首末次会议的参与要求(《规则》5.5.3)

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需全程参加审核首、末次会议;皇冠认证将留存首、末次会议签到记录、图片/音像等证明材料。若最高管理者无法参加首、末次会议,需委托获得书面授权的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参会,审核组将详细记录最高管理者缺席理由。

2. 最高管理者的审核重点(《规则》5.5.4)

审核组将通过面对面访谈等形式,重点审核认证委托人最高管理者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并留存现场图片/音像、审核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最高管理者不熟悉本组织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或未亲自参与、推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本次EMS认证审核将不予通过。

3. 合规性要求(《规则》5.6释义)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认证委托人的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审核组将重点审查:认证委托人是否能提供监测日期距审核日期一年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若认证委托人属于开发区、景区,需额外提供监测日期距审核日期一年内的其所管辖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释义5.6)。

4. 审核终止情况(《规则》5.5.5、5.5.5释义4、5.6.2.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皇冠认证将终止本次EMS认证审核活动:

  1. 认证委托人对审核活动不予配合,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推进;
  2. 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或经书面授权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缺席审核首、末次会议;
  3. 认证委托人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存在重大不一致,即组织机构、场所、活动、认证范围内人员数量、产品和服务类型、管理体系运行时间等实际情况,与《规则》要求的申请材料不符,导致审核组无法按原策划开展审核;
  4. 皇冠认证通过第一阶段审核,发现认证申请信息及相关文件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5. 其他导致审核程序无法完整完成的情形。

(六)认证证书相关要求

1.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规则》6.2.1、6.2.3)

EMS认证证书有效期最长为3年;《规则》实施后(2026年3月1日起),新签发的再认证证书,有效期同样不得超过3年。若获证组织未能在原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再认证决定,原EMS认证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直至获得新签发的再认证证书,新证书终止日期不得超过上一认证周期终止日期再加3年。

2. 认证证书编号规则(《规则》附录C)

EMS认证证书编号由认证机构代码、发证年份号、EMS简写、顺序号、认证周期、认可机构代码和子证书号共同构成。

(七)获证后保持要求(《规则》5.3.4)

获证组织需严格遵守EMS认证程序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通过认证后,需持续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积极配合认证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广告、宣传等各类活动中,需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及相关信息;若环境管理体系或《规则》规定的“认证申请条件”发生任何变更,需及时向皇冠认证通报。同时,获证组织需自行承担因所选认证机构资质被撤销,导致认证证书无法使用的相关风险。

(八)认证记录保存要求(《规则》10.5)

获证组织需留存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全部相关认证记录,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认证合同;
  2. 审核计划;
  3. 审核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4. 不符合报告及对应的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相关资料;
  5. 审核报告;
  6. 认证证书暂停、撤销通知(适用时)。

(九)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规则》7.2、7.3、7.4)

1. 认证证书的暂停(《规则》7.2)

获证组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皇冠认证将在调查核实后5日内,暂停其EMS认证证书,并留存相关证据:

  1. 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或严重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EMS文件与实际业务运作严重脱节;
  2. 不满足EMS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且未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3. 受到与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且尚未完成整改;
  4.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 拒绝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
  6. 持有的与EMS认证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等过期失效;
  7. 未按规定时间间隔接受监督审核;
  8. 未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宣传所获认证证书及相关信息,包括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不符合规范;
  9. 不承担、不履行认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0. 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1. 发生与环境相关的重大舆情;
  12. 主动请求暂停认证证书;
  13. 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项,其纠正措施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验证;
  14. 其他依法应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形。

2. 认证证书的撤销(《规则》7.3)

《规则》明确规定,被撤销的EMS认证证书即时失效,且不可恢复。获证组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皇冠认证将在获取相关信息并调查核实后5日内,撤销其认证证书,并留存相关证据:

  1. 被注销或撤销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2.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已满,但导致暂停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或有效纠正;
  4.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系获证组织违规造成;
  5. 环境管理体系已停止运行,或已不具备继续运行条件;
  6. 其他依法应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3. 认证证书的注销(《规则》7.4)

若获证组织主动申请不再保持EMS认证证书,皇冠认证将在确认该组织不存在证书暂停、撤销情形后,为其办理证书注销手续,并留存相关证据。

二、对贵组织的建议与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EMS-01:2026) 是EMS认证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性文件,对认证机构、认证委托人(获证组织、拟申请认证组织)均提出了更明确、更细化的合规要求。

在此,皇冠认证提醒各拟申请EMS认证的组织、已获证组织高度重视本次《规则》实施工作,迅速组织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规则》学习,全面掌握认证合规要求及相关风险点;主动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确保体系持续满足新版《规则》各项要求。同时,请贵组织提前与皇冠认证联系,合理安排认证相关事宜,避免因未及时落实《规则》要求,导致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受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管处罚。

三、《规则》相关要求的落实安排

为切实贯彻落实新版《规则》要求,确保认证活动合规有序开展,皇冠认证将有序更新相关认证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证合同、认证证书模板及其他认证过程中需使用的相关文件。

关于认证证书编号规则的变更,皇冠认证将在2029年3月1日前,结合各获证组织的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工作,统一为贵组织更换新版认证证书。

若贵组织在《规则》学习、落实及认证相关事宜中存在任何疑问,可随时与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咨询。

最后,衷心感谢贵组织长期以来对皇冠认证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持续秉持专业、严谨、公正的原则,为贵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认证服务,共同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化、标准化运行。